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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归零:黄粱一梦十三年,唯留狼藉满地

从仅剩3家到完全归零,中国人终于彻底和网贷“再见”了。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的扭转,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了大概20万亿元,金融违法腐败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惩治,一系列的非法重大集资案件、不法金融集团和中小银行机构风险得到了稳妥的处置。

“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我们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至此,国内P2P平台“全灭”。

回顾P2P网贷平台的发展,从萌芽到野蛮生长再到清退,也不过短短十三年。

这期间,网贷行业上演一出“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的大戏,令人唏嘘。

2006年、2007年,P2P从国外引入国内,较早成立的有拍拍贷等平台,行业发展较慢,受众知晓范围较窄。

这一阶段,基本照搬欧美个人对个人借贷的模式,标的物没有抵押或者担保,平台只负责信息撮合。

2012年,P2P这一名字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对于大多数人它都是“新鲜事物”。

2013年,余额宝横空出世,冲击银行理财市场,刮起互联网金融之风。

由于没有成熟的法律约束和政府监管的滞后,网贷平台由此迎来野蛮生长发力期,运营平台数量从2012年的不足50家发展到2014年末的2,200余家。

各路资本开始看好这一领域,其中不乏国有资本、上市公司,在之后的激烈竞争中,代表着信用的国有背景成为部分平台宣称自身实力的标签。

一些上市公司也着力布局互联网金融行业,更有上市公司更名为“匹凸匹”,以蹭市场热度,以“宜人贷”为代表的网贷平台实现海外上市,更是成为行业的高光。

随着规模的快速扩张,一些平台为吸引客户和资金采取了自行担保的业务模式。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沈艳认为,中国国内的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缺乏有效的投资工具,普通投资者习惯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

大多数投资者认为P2P项目与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类似,平台必须确保自己拿到本金和利息。

平台也正式看中这一特性进行自行担保,承诺刚兑。

刚兑的直接后果是一旦大量借款人违约,或平台资金无法满足运营需要,平台无法保证投资人大量提现收回资金,最终造成挤兑。

2014年全年P2P网贷成交额达到3,291亿元人民币,而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的问题平台开始陆续出现,当年累计达287家。

这两个数字分别比2013年增长了268.83%及282.67%。

中国某地产行业首席经济学家点评监管与金融市场的关系时表示:

“在中国搞金融其实是很容易的,尤其对于新生事物,环境很宽松,政府一般都会放手让市场去做,做得好自然好,做不好再秋后算账。”

P2P行业的发展,似乎印证了这一规律。

P2P曾经一度被中共视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央行主管媒体《中国金融》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曾写到:

“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为这是一项金融创新,是科技发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2015年9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曾明确“以众筹促融资。

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对于网络借贷的态度暧昧,甚至是鼓励,掩盖了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但政府这样的态度也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赞同,黄奇帆在履职重庆时,对于小贷公司的态度是“一概禁止”。

黄奇帆回忆:

“阿里巴巴刚搞小额贷款业务时,马云跟我说,他想注册个小贷公司。我对网络小贷P2P恰恰是最反对的,我在重庆没有批过一个。”

可惜的是,这样的声音在当时并不是主流。

到2015年11月,中国运营P2P网贷业务的平台达到了顶峰,3,579家平台参与其中。

而它们并不知道的是,P2P行业马上就要“变天”了。

2016年初,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将互联网金融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但表述口径却由之前的“促进”“支持”变为“规范发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监管趋严的信号。

回过头再看时,2016年被称为网贷从业者称为“监管元年”。

2016年4月,中国国务院联合14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但同时,中国境内“E租宝”“善林金融”等代表性头部平台相继倒下。

以E租宝案为例,涉及账户90万个,累计金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2017年,中国监管机构连发数文,直指网贷平台挪用用户资金、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种种乱象。

并要求各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注册公司实行备案制,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网贷平台的备案工作。

备案未完成前,平台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同时对存量的不合规业务进行清理,对于无法完成备案的平台,要逐步退出P2P行业。

合规备案造成前期积累的存量违规业务难以出清,平台运营成本大增。

统计显示,到2018年7月末,交易规模排名前50的网贷平台待收余额4,067亿元人民币,仅7月29日一天,平台资金流出就达5.75亿元。

投资者恐慌性地将资金回撤,更加重了平台流动性压力,不少平台选择“跑路”。

2018年6月,仅一周时间就有超过40家平台倒闭,越来越多的用户血本无归。

多方投诉无门的用户终于爆发,2018年8月6日,数万名网贷受害者聚集到北京金融街监管机构门前,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尽快严惩问题网贷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

来自浙江的马先生是一家名为“唐小僧”网贷平台的受害者,他接受采访时说道:

“能来到北京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中的一些人,没有上火车就被当地政府信访部门的人拦了下来,希望政府能和投资者建立一个良性互动的机制,这样也利于经侦。”

平台投资者为了维权,自发组建了按照地区划分的社交媒体群,汇总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名单并签名。

不过,中国国家信访局并没有受理他们精心整理的信访材料。

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信访部门官员表示,原则上已经被公安经侦立案的,信访部门不能受理,处理结果以公安调查为准。

对于唐小僧的受害者而言,经侦立案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2018年,在发生问题的2,286家平台中平台,跑路平台占比52.24%,提现困难占比46.07%,仅有1.68%的平台经侦介入。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类经济纠纷,在立案时出于方便办案侦查的考虑,有些案件会在被告人所在属地立案。

有些则是为了方便原告或者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但在实际侦办过程中,这两类情况可能会成为不同属地公安机关相互推诿不予立案的理由。

即便立案之后,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后受害人能获得多少赔偿也是个未知数。

根据此前选取的12家已宣判P2P网贷平台作为研究样本发现,各家P2P网贷平台的赔付比例相差较大。

最少的赔付金额仅为投资金额的12%,最多的也不过60%。

案发时,“唐小僧”平台造成11万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约50.4亿元。

2019年,中国政府对网贷行业的约束更加严格。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8个省市公布了P2P清退名单。

在公布清退名单的地区中,湖南省、山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河南省均表示,2016年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

其中,湖南、重庆表示要“一刀切”,对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不过,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否认对网贷平台“一刀切”,称“称上海市及全国网贷平台将陆续停止相关业务”。

P2P行业十年急速狂奔,充分暴露了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缺乏全面细致的监管,进一步讲,政府对于新生行业监管宽松,相关的法律框架和制度设计与快速发展的行业脱节。

事态恶化后“亡羊补牢”的手段又显得太过简单粗暴。

由于违法成本太低,政府希望的网络借贷“普惠”最终变成了企业监管套利基础上的“普骗”,不少企业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行庞氏骗局之实。

周小川也在公开场合反思:

“由于科技的发展,存在着资本市场融资的诱惑和IPO的诱惑,社会上有急功近利的一些做法,我们也看到一些金融机构,包括一些民营的金融机构都受到这种思潮的影响,有些事情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同时也吸取了惨痛的教训,所以如何防止走偏也需要注意。”

雪崩发生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经历种种乱象,留下满地狼藉,无数家庭支离破碎,种种社会问题因此而生,对于政府、行业和普通民众,遭受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难以磨灭的心理伤痛。

只希望P2P行业的全灭,给每个市场主体留下的除了痛苦之外,还能有些教训。(亚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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