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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天启》难播谁的锅?欢瑞世纪与新文化闹上法庭

雷达财经出品 文|李万民 编|深海

11月30日,欢瑞世纪公告,因履行《电视剧〈封神之天启〉联合投资摄制合同书》产生的纠纷,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文化)起诉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欢瑞影视)后,于近日将上市公司追加为该案共同被告。

据了解,2016年8月16日,新文化与欢瑞影视签订合同,联合投资摄制古装神话电视剧《封神之天启》。结果在摄制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之后,该剧却一直未能播出。今年4月,欢瑞影视向新文化要求解除合同中的发行保底及发行回购约定,并要求新文化退回已分配发行款。双方就此产生纠纷,闹上法庭,在近日又将上市公司也牵扯了进来。

自2016年借壳上市以来,欢瑞世纪遭遇了诸多"不顺",公司旗下核心艺人纷纷出走,业绩在2017年之后不断下滑,同时还因上市前的"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2020年疫情来袭,欢瑞世纪前三季度继续亏损。

《封神之天启》三年未播,合作伙伴闹上法庭

2016年8月16日,新文化与欢瑞影视签订电视剧《封神之天启》联合投资摄制合同书(下称合同)。之后,双方继续就这部电视剧的追加投资等事宜签署了三份补充协议。根据合同规定,该电视剧由新文化提供剧本,由欢瑞影视负责发行。

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概由新文化自行负责解决。如果在约定期限达不到保底发行价目标,欢瑞影视则应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向新文化购买《封神之天启》三年发行权。

公开资料显示,《封神之天启》是一部古装神话剧,主要讲述了姬发与殷郊在随帝辛攻打九部落的过程中,意外救下九部落公主灵尧,从而展开了殷郊、灵尧、姬发、妲己之间的爱恨情仇。

合同与补充协议签完后,于2017年底、2018年初,《封神之天启》进行了拍摄。主创团队成员包括《大唐荣耀》导演刘国楠、编剧刘芳,演员阵容包括《天乩之白蛇传说》原班人马李曼、刘学义、张墨锡、何中华等,以及《新还珠格格》中五阿哥的扮演者张睿。

2017年9月,欢瑞影视通过全资子公司与腾讯签订《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授权《封神之天启》、《青云志3》、《盗墓笔记2》在腾讯视频独播,并预计从2018年暑期开始陆续上档播出,基础授权费用8.4亿元。欢瑞世纪2018年年报显示,《封神之天启》当年度创造营收1.3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02%。同时,该剧在新文化当年度影视剧营收中,也排进了前五的位置。

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封神之天启》拍摄完毕取得发行许可之后的2018年,却遭遇了无法播出的困境。 "限古令"来袭,多部古装影视剧撤档或更改档期,到2019年上半年形势甚至更加严峻,湖南卫视播出电视剧《封神演义》在大结局前被突然停播。《封神之天启》的播出时间一拖再拖,截至今年上半年末,仍处于"发行中"状态。

欢瑞世纪2019年年报显示,电视剧《封神之天启》因政策原因,售后无法播出,客户有权选择退片,根据退片及播出等概率计算确认对腾讯的坏账准备0.98亿元。

今年4月8日,欢瑞影视向新文化要求,解除合同第5.1条发行保底及发行回购约定,并要求新文化退回已分配发行款。新文化不干,认为欢瑞影视的做法已经构成"明示违约",于是将欢瑞影视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8月19日进行了首次开庭。

新文化根据之前签订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要求欢瑞影视向其支付电视剧发行权购买款1.45亿元,以及违约金、律师费。欢瑞影视则当庭反诉,电视剧无法播出的原因是新文化提供的剧本的问题,电视剧无法播出的损失应当由新文化承担,请求判令解除合同第5.1条发行保底及发行回购约定,由新文化向欢瑞影视返还款项2772万元,赔偿投资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律师费。

根据欢瑞世纪最新公告披露,因为这份合同纠纷,新文化又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除了要求欢瑞影视支付电视剧发行权购买款1.45亿元、违约金222.31万元、律师费270万元外,还将上市公司欢瑞世纪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本案尚处于一审阶段,并未判决及执行。

上市前"财务造假",上市后业绩滑坡

欢瑞世纪成立于2006年,最初是浙江人陈援钟君艳一起投资开发的夫妻店。2016年11月,欢瑞世纪借壳星美联合登陆A股资本市场。公司一度推出过《古剑奇谭》、《麻雀》、《大唐荣耀》等热播剧,也捧红过李易峰、杨幂、杨洋、杨紫等多位明星。但相比于造星方面的成功,公司在经营上却屡出问题。

前文提到的欢瑞影视,被外界视为欢瑞世纪的"摇钱树",是欢瑞世纪旗下全资子公司,由上市公司欢瑞世纪实际控制人钟君艳担任总经理。根据公司2019年报,其为欢瑞世纪直接全资持股的6家子公司之一,主营影视剧制作。

2019年11月4日,欢瑞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将欢瑞世纪借壳前后的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公之于众。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自2013年以来,欢瑞世纪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存在多项业绩造假情况,由于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提前确认收入,2013年及2014年,欢瑞影视分别虚增收入6939.62万元、2789.43万元;通过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欢瑞影视分别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467.5万元;通过推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13年至2015年,欢瑞影视分别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8万元、234万元;另外,2013年至2016年,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披露占用欢瑞影视资金余额分别达700万元、7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最终,欢瑞影视、欢瑞文化、陈援、钟君艳、张睿、王贤民等被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上市前"财务造假",上市后,欢瑞世纪又出现了"业绩滑坡"。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上市后的2017年至2019年,公司的营收从15.67亿元降至5.4亿元;归母净利润从4.22亿元降至-5.51亿元,业绩一路滑坡。2020年疫情来袭,欢瑞世纪的业绩依旧较差,前三季度营收仅为1718.88万元,归母净利润-1.48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欢瑞世纪核心艺人李易峰等已经纷纷选择解约,后续虽然引入了杨紫、任嘉伦等新流量艺人,但颓势仍然未能挽回。今年以来,欢瑞世纪又因《封神之天启》而陷入到与原本的合作伙伴新文化的诉讼当中,尚未有最终结果。

对于欢瑞世纪的未来发展,雷达财经将持续关注。

注:本文是雷达财经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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