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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地产调控与房地产税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问题,已被热议多年,近年深圳特别地成为各方关注的“热土”。最新的消息是,11月28日该市某网红楼盘“万人抢房”“众筹打新”现象,被新华社点名后,万科的某楼盘项目在公证摇号前向广大客户发出“房住不炒”倡议书,其后被点名的楼盘也很快跟上发出几乎一模一样的“倡议”。再其后,坊间还出现已多次盛传的“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的消息,深圳市住建局有人表态:来源不明,不做任何回应。但对被点名项目的“代持炒房”,住建局对媒体明确表示: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

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处理?依这些年的“调控”套路,大约还是行政性的限制手段吧。试问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行政压制,怎么可能对接中央所要求的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对此,已有专家评论:深圳政府的这种应对策略“还是就事论事,没有从根本上来分析”;对于这次商家(卖家)的“房住不炒”倡议,也评论为“没有太大作用”,买方“为什么宁愿冒法律的风险、征信记录的风险也要去套利,也要去加杠杆购买名额让别人去代持呢?最根本是因为出现了这种明显的一二手房倒挂的暴利,让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专家这个点评跟着的建议,可以说是一语中的了:需在住房持有环节加强调控,让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或许能收釜底抽薪之效”,我对此非常同意。

如果认清我们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商品房市场上的长效机制,一定是需要经济手段为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圳市住建局不予回应的“深圳开征房地产税”的传闻,倒是真的最值得有关决策和管理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考虑,变为实招。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国启动房地产税立法之事,还久拖不决,但深圳要按照中央要求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行示范区,这件“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事情上,可真是等不起了。与深圳相类似的还有海南:如真心贯彻中央战略部署,打造全球最大规模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区,怎么能够在岛内却实行如此严苛的商品房行政性禁购、限购?这怎么能和自由贸易港应向全球展示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相容?

借此短文愿再作呼吁:深圳和海南,应拿出改革的胆识和勇气,继上海重庆之后,积极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走上以经济手段替代、置换行政手段调控的“治本”之路,这样才能不辜负中央的厚望,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内需调控配之以有效供给,满足老百姓的美好生活期待。

来源:贾康学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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