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加载中...
一条主线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的发展策略,形成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二是统筹推进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实施一揽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统筹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包容存量改革,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平稳实施改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创业板改革 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Q1 创业板如何落实注册制? Q2 《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有哪些主要制度安排? Q3 《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办法》有哪些主要制度安排? Q4 请介绍一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Q5 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方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Q6 创业板并购重组制度有什么重要变化? Q7 对于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后,有什么监管要求? Q8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为什么没有规定退市内容?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在退市方面有哪些重要内容? Q9 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在投资者适当性方面,总体考虑有哪些? Q10 本次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改革为什么对新增个人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而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 Q11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准入要求与科创板存在一定差异,会不会影响科创板市场流动性? Q12 不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Q13 创业板转融券机制做了哪些优化? Q14 创业板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与优化前的创业板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相比有哪些优势? Q15 创业板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适用于哪些标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