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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研究院青岛分院 研究主管 郭晓锋
8月17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显示,对8月30日即将迎来的济南第二次集中土地拍卖的挂牌截止时间延后至9月10日,此外,公告中还指出:
1、 规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2、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对济南而言,挂牌文件里一直存在这一要求,但再次正式提出,后续或将加强对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或将对部分房企带来不利影响;
3、 执行溢价率15%的规定,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不再出现首批集中出让中,南北康组团地块引发多家房企竞价,以超60%溢价率成交的现象,更好实现“三稳”调控目标。
4、 华山两宗组团增加代建租赁住房事项,针对第二批次集中出让中将可能会拍出溢价的地块,增加出让条件,降低多家房企参与竞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