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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报 1.06万阅读 2019-08-06 11:07:00
8月6日消息,天猫今日发布关于《天猫便携式电子产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的变更公示通知,更新《天猫便携式电子产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
《电商报》获悉,本次更新将条款数量由两条扩充为七条,新增了“适用范围”、“抽样方法”、“检验方”、“判定原则”和“异议处理”五条。
其中,“适用范围”为本规范适用于在tmall.com(天猫)发布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包括移动电源、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数码相机等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电池及电池组、USB等低电压输入类型(配或不配外置电源适配器)及直接连接电网电源类型。
如果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天猫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本规范于2019年8月6日公示,将于2019年8月13日生效。
附公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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