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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产 这些行为,触犯法律,是黑产无疑。事实上,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而监管部门在谈及上述意见稿的时候,也明确指出要涵盖行刑衔接、案件移送与打击、行政部门监管协作、央地协同、跨境合作等。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建立健全反欺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针对重点领域、新型以及重大欺诈案件,开展联合打击或督办。 简言之,这不是金融监管一家之事,而是相关职能部门齐头并进,条条块块都重视和联动起来,形成对保险欺诈的无死角围剿之势。 灰 产 在各大短视频平台,活跃着大量的中介,他们以全额退保进行诱导,获得客户信息之后,随即对保险公司“钓鱼”获取所谓的“证据”,实则是钻法律和监管的空隙,利用保险公司对于投诉的忌惮,最终签下“城下之盟”,而保险公司往往息事宁人,在舆论纠纷和破财消灾之间选择后者,到最后这已经无关对错、无关契约,只跟“按闹分配”相关。 这些高度组织化的中介,拿走了高昂的手续费,以及随后再贩卖客户信息,形成退保灰产的“闭环”。这里面,保险公司自然深受其害,对消费者个人而言,付出的成本其实也不菲,一是退保的时间成本,二是个人信息洞开的成本,这些都是隐性成本,形成了个人信用的敞口风险。说得明白些,就是把自己卖了,还帮人数钱。 整个金融灰产的逻辑,大致相同。同样活跃在短视频平台的所谓债务中介,也让银行饱受其苦,只不过对象换成了信用卡和消费金融。 而且,灰产还会进化为黑产,比如当消费者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这些退保灰黑产人员还会采取堵门、威胁等极端手段欺压消费者,胁迫其“配合”向监管机构或保险公司进行缠诉。 灰产的问题成因很复杂,既然是“灰色”,就是游走在合规和合法的边缘和缝隙,无法依靠司法力量雷霆万钧犁庭扫穴,否则没法从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大原则上解释清楚。 决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