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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流量平台“首月0元”被罚131万,折射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倒查决心!

距离10月22日监管下发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规范“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行为,仅半月有余,就有两家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因违规踩雷吃上罚单。

11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挂出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方分别是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及相关负责人;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及相关负责人。

从处罚原因看,银保监会剑指两家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使用保费“首月0元”、“首月3元”等诱导销售用语的违规行为。

处罚金额方面,银保监会对水滴经纪累计罚款100万元,并对其总经理、精算部负责人分别处以警告和10万元罚款。微医经纪被罚10万元,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也就是说,两家保险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合计被罚达13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违规行为发生的时点距今已时隔较长,这或也意味着,对于过往违规行为,监管也会进行留痕、回溯。这两张罚单,颇有杀鸡儆猴、秋后算账的意味。

剑指“首月0元”

水滴、微医双双被罚

11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涉及水滴经纪和微医经纪。

具体来看,水滴经纪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一是在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时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二是在销售太平财险保险产品时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

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与水滴经纪类似,微医经纪也同样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书显示,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

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经查,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

难逃秋后算账

累计被罚131万

从处罚金额来看,水滴经纪方面,或因其违规行为所涉的保险产品较多,银保监会对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和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的违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微医经纪则被银保监会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两家互联网中介平台的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也没有逃脱处罚。

银保监会认为,水滴经纪总经理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分别对两位负责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0万元。此外,微医经纪的处罚决定书中,也对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

也就是说,两家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及其负责人,累计被处罚金额达131万元。

从两家互联网中介平台的处罚决定书内容看,『A智慧保』发现,其违规行为距今已时隔较远。

如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的违规行为,发生时间段是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销售太平财险保险产品的违规时点是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而微医经纪销售的安心财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也是2018款。

这意味着,尽管互联网中介平台的销售宣传页面可以更新、下线甚至悄悄删除,但在监管“法网”内,违规行为依然会被抓取、留痕,销售平台终难逃被“秋后算账”的命运。

诱导销售备受诟病

银保监会频频出手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营销中存在的“首月0元”、“红包补贴”等宣传误导行为一直备受诟病,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影响着保险业作为风险保障角色的正面形象。对于此类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也不断进行整治、打压,并针对消费者投保层面,强化风险提示。

如2020年12月,安心财险和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3家保险中介公司被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指出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消费者被“首月0元”等营销方式诱导投保,银保监会和地方保监局也不断发出风险提示。

9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就发布了一则《免费保障有套路 理性消费多警惕》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首月仅1元”、“免费送保障”等部分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加之一些消费者对保险了解不充分,这一广告引流转化的模式极易产生误解,引发投诉纠纷。

10月11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发布《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清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风险提示》指出,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从处罚到规范

互联网保险监管升级

正所谓堵不如疏,对于互联网保险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去年以来,银保监会也在持续完善配套政策,从源头上予以引导和规范。

2020年6月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对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过程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2020年12月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重申互联网保险定义,明确四类可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且强调非保险机构不得比较产品、提供咨询等“五不得”。

今年8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限时停售”等诱导、误导性的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10月22日,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产品开发方面, 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尽管互联网保险的违规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但从监管不断强化处罚力度,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的工作看,未来互联网保险市场必将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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