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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实控人被立案 律师:受损股民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27日,好利科技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好利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19日,好利科技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符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嘉合知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4.48%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和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同时,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有权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预案中已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天眼查显示,好利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专利信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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